close

親愛的~


收信快樂!


看屋的過程,就是一趟墨爾本城市之旅!


第一天第一個地點,我們來到一個叫「Kew」的地方,是墨爾本的東區,這個東區,跟我們對台北市東區的概念完全不同唷,是由墨爾本市中心往東的區域。這裡,是我們在Backpacker認識的一個台灣人所介紹的,因她得知我們在找房子,而她也搬到這裡和她兩個朋友同住一個小房間,剛好聽說她們隔壁的房間將要出租,於是問我們是否要前來看看屋況,並且還好心地說要幫我們跟房東講價,或是若我們願意、可以跟她們共住一房。後來看了看房間,一來交通遠了點,二來房間小,住兩個人空間更不夠;而若是跟這位朋友及她的兩個朋友擠一間房,雖然超級省錢,但是,在一間小小房間中已堆放了她們三人的行李,若再加二人住進來,恐怕是連走路移動的空間都沒有了,這樣,還不如繼續待在Backpacker裡呢! 不過,還是很謝謝這位熱心的台灣朋友!


第二站,我們往西走,來到一個叫「Middle Footscray」的地方。這個預招租的二房東跟我們約在市區、再一起搭車過去。二房東是尼泊爾人,自稱在市區的一家餐廳當廚師,他租下整棟二層樓的房子,一樓是小客廳及廚房、二樓則有二個房間及一間浴室。這個房子離市區不會太遠,離購屋區也還算近(當然不是用台灣的距離來看...),附近也有圖書館,二房東也不限制一定要住多久,房子的整個感覺也還不錯;但是讓我們猶豫的是,浴室只有一間,且有二道門相連到二個房間,一間是二房東的房間,另一間當然就是要出租的房間,要跟一個陌生男生共用一間浴室及房子,當然還是得考量到我們的安全;另外,就是原本我們看到的房租跟後來二房東跟我們談的房租是不同的,他竟說原本要租給三個人,若是二人要租,則每人的租金就要提高一些,但是,當初我們看到的招租資訊上並未提到二人租或三人租的價位差距!於是,雖然此間還算滿意,但是,因尚在猶豫,於是決定保留,再繼續看其他房子!


第三站位於「North Melbourne」,是四位對岸大陸同胞共同合租的房子,因其中一位將遷移到另一個城市跟男朋友一起生活,於是空出一房招租。房子還蠻乾淨的,室友也都是女生,租金嘛~撐著點用還可以住一陣子。但是,她們只想找一人來住,我們有倆人,無法符合彼此的期待,所以,這一站,純粹算看屋觀光囉!後來某天竟然在車站遇到預招租的那位「同志」,還特別關心地詢問我們是否找到房子了呢!


第一天的看屋行程,就在東奔西跑中結束。


咦~你問我們到底對房子的要求有什麼?


除了租金考量,第一當然就是交通!我們只能依賴我們的雙腿及大眾交通工具,所以,交通方便對我們是很重要的!再來,就是看離購物區的距離,畢竟,在shopping之後不想提著重重的戰利品走太遠囉。然後,租金是否含各項帳單,如:水、電、瓦斯、電話、網路...等,有些租屋者提出的條件是租金含括這些,有些則否,要另外拆帳計算;還有,是否規定住期、是否需簽約、押金(bond)收多少?是否提供家具、鍋具、棉被、洗衣機...等「大件生活必需品」?還有,是否有曬衣處,當然,未來將同住的室友是否和善、生活習慣如何...等等也很重要呢!在台灣找過房子的人,大概也都會關注這些重點吧!


第二天,我們繼續朝向第四站。


這一站在Williams Road,我已經忘了是在哪一區了。房東是英國人,原本連絡時是太太接的電話,但後來在房子等我們的竟是先生,讓我們小小地驚訝了一下。這是一間超級大房子,門口的小院子還長了一棵結實累累的橘子樹,廚房的光線很棒,會讓我想流連在那個空間,房間也超大、基本傢俱也都有;但是,詭異的是,整間房子、五~六個房間都是空的、沒有任何人住在那裡,冰箱也空的太乾淨了,雖然房東說他們都租給背包客,因此長短期無所謂,而沒有人是因為之前的房客前天才剛搬走,但是,還是讓我們覺得怪怪的,而且,房東還說耶誕節假期那一陣子房租會漲價!而且,這裡又沒有網路,離不開網路的台灣人,只好趕緊找些理由告別房東! 後來,房東還傳了幾封簡訊來詢問我們是否承租呢!


第五站是在一個遙遠的山上,後來才發現那個地區離東區的另一個「中國城」─Box Hill─距離不算太遠。當初Chris在台灣的背包客網站上看到這個招租訊息,我們完全被它宣傳的「小木屋」所吸引,於是約了時間過去看屋。轉了火車、再轉公車,還要走路約二十分鐘,終於走到那間房子!帶我們看屋的是一個台灣女生,之前也是拿了Working Holiday Visa來澳洲,期滿後拿到二簽資格再來一年的,當時正在語文學校進修擔任英文教師的課程,房子是她異國男朋友的(忘了是哪一國的,好像是墨西哥?)因有房客要搬走了,但本來說要出租的「小木屋」已被主房中的房客訂下要搬過去,所以空出了主房中的主臥室。這裡一來真的太偏遠了,二來又粉碎了我們小木屋的夢,所以,這一站,就bye-bye吧!


墨爾本各區東跑跑、西跑跑的,雖然看似只跑了五個地方,但是因看屋前我們已打過多通電話,所以,在五站跑下來,即使抱著「看屋之旅」的心態,但未能看到滿意的房子,還是有點失望加疲憊。


因此,我們決定回覆第二站的尼泊爾二房東,告訴他我們決定要承租下那個房間,但卻被那個二房東告知,他已經決定要將房間租給別人了!後來,他成為我跟Chris口中的「機車男」!哈~


既然隔天是星期日,之前找到的資訊也差不多都連絡過了,那就讓自己休息一下,再上網看看有無新的租屋訊息吧!


這時,「是否同住」的問題,再次浮現...



Eunice  2009.6.16

wrote in Taipei,Taiwan


 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unicega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